立法打字孤儿慈善

法印度尼西亚共和国
1999年38号
公司简介
管理天课
由全能的上帝恩典
主席印度尼西亚共和国

衡量

  1.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以确保每一个居民的独立性,按照各自崇拜的宗教;
  2. 这给慈善是印度尼西亚穆斯林的义务谁能够负担得起的天课和收集是为努力实现人民的福利潜在的资金来源;
  3. 这天课是一个宗教机构,以实现社会正义的所有印度尼西亚人关注弱势群体;
  4. 努力提高管理系统天课应增加使更多成功的慈善活动切实有效地实施和负责;
  5. 该项目的基础上,在A,B,C和D,已经形成的天课管理法中提到的东西;

记住

  1. 第五条第(1),第20条第(1)条,第29条和1945年的宪法第34条;
  2. 人民协商会议上号法令改革与发展的原则X/MPR/1998为了营救规范化作为一项国家政策国民生活;
  3. 7号法令宗教法院(国家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于1989年49号公告,补充国家宪报编号3400)1989年;
  4. 22号法律关于1999年度自治区政府(国家印度尼西亚共和国60年的1999号公报,补充国家宪报编号3839);

随着审批
对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决定:

决定

法管理天课


第1章
总则

第1条

在本法中称为:

  1. 天课管理是计划,组织,实施和监测的收集和分配,以及天课的利用率。
  2. 天课是一个必须由穆斯林拥有或穆斯林与宗教要给予那些谁应该得到它规定一个实体一边珍惜。
  3. Muzakki是一个人或实体是由穆斯林拥有有义务给慈善机构。
  4. Mustahiq是一个人或实体有权收取天课。
  5. 宗教是伊斯兰教。
  6. 部长是部长的职责和责任范围包括宗教界。

第二条

每一个公民谁是印尼穆斯林和不能或实体是由穆斯林拥有有义务给慈善机构。

第三条

政府应提供保护,指导和服务,muzzaki,mustahiq和AMIL天课。

第二章
原则和目标

第四条

天课管理berasaskan信仰和虔诚,开放性,并与潘查希拉和1945年宪法规定的法律确定性。

第五条

天课管理目标:

  1. 改善了与按照正常的宗教指导慈善社区服务;
  2. 改善努力实现社会福利和社会公正的功能和宗教机构的作用;
  3. 为了增加产量和天课的效率。

第三章
管理机构天课

第六条

  1. 管理工作由AMIL天课慈善机构是由政府成立。
  2. 团AMIL天课:
    1. 由全国后,部长建议总统;
    2. 由各省后,对宗教的省级部门负责人办公室建议州长;
    3. 局部地区或城市面积由摄政王或后,对县(市)宗教部门负责人办公室建议市长;
    4. 街道通过后,对宗教事务的kecematan总公司建议街道。
  3. 阿米尔天课各级机构的工作关系是协调,咨询和信息。
  4. 阿米尔天课板体组成的社会和政府因素,满足一定的要求
  5. 阿米尔天课代理组织组成元素的考虑,调控元件,和执行人的元素。

第七条

  1. 阿米尔天课机构合并,由政府培育和保护。
  2. 阿米尔天课制度中提到第(1)必须符合要求由部长规定。

第八条

阿米尔天课6条所指的实体,并提到在第7条AMIL天课机构具有收集,分发和利用符合该宗教的规定天课的主要任务。

第9条

在履行其职责,机构和机构AMIL AMIL天课天课是负责按照其级别按照政府。

第10条

关于组织结构和工作程序AMIL天课以部令机构建立进一步的规定。

第四章
GATHERING天课

第11条

  1. 天课由天课Mal和天课fitrah。
  2. 物业受天课是:
    1. 黄金,白银和金钱;
    2. 贸易和企业;
    3. 农业,种植,渔业产品;
    4. 结果开采;
    5. 牲畜;
    6. 收入和服务;
    7. rikaz
  3. 根据nishab的天课发作,级别和时间计算的基础上成立的宗教法律。

第12条

  1. 所进行的收集,接受或从muzzaki muzzaki通知的基础上服用天课AMIL天课机构。
  2. 阿米尔天课机构可以与银行共同收集天课muzzaki财产请求muzzaki在银行内。

第13条

阿米尔天课机构可以接受财产的zakah,这样infaq,Sadaqah,赠款,遗嘱,继承和赎罪等。

第14条

  1. Muzzaki宗教法下进行自己的数天课他们的财富和他们的义务。
  2. 在任何情况下,可以计算出自己的财产和他们的天课义务段提述(1)muzzaki可要求机构或慈善机构AMIL AMIL天课提供援助,以muzzaki指望他们的援助。
  3. 慈善已支付给该机构AMIL天课阿拉木图AMIL天课从利润/收入剩余与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机构。

第15条

权力范围的收集天课AMIL天课以部令成立机构。

第五章
利用天课

第16条

  1. 为mustahiq的天课集合结果利用与该宗教的规定。
  2. 对在重点mustahiq需要收集利用与天课可以用于生产经营。
  3. 要求和对天课段所述的收集利用程序(2)受部令。

第17条

Infaq收益,shadaqa,赠款,遗嘱,继承和赎罪13条所指被利用,主要用于生产经营。

第六章
监理

第18条

  1. 机构监督的内容AMIL天课监事会履行作为第六条第(5)意味着任务的落实。
  2. 领导调控元件是由直接选举产生的成员。
  3. 在身体AMIL天课各级位于调控元件。
  4. 在开展审计机构AMIL天课,监管元素可以emminta帮助公共会计师。

第19条

天课阿米尔机构提供其运作的年度报告,印度尼西亚众议院或在其级别按照立法议会。

第20条

社区可以参与监督机构和机构AMIL AMIL天课天课。

第七章
制裁

第21条

  1. 每个经理天课,因为疏忽没有记录或记录不正确的属性天课,infaq,Sadaqah,赠款,遗嘱,继承和赎罪sabagimana第八条的意思,第12条和13条的法律惩处是kurunngan在以往三个月/或banyanya Rp.30.000.000罚款, - (3000万美元)。
  2. 段所指的犯罪行为(1)项是一种违法行为。
  3. 每个机构的官员和军官AMIL天课AMIL天课机构触犯刑事罪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八章
其他规定

第22条

在案件或定居muzzaki位于国外,由征收天课的天课集电极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的单位,然后转发到全国AMIL天课机构的代表。

第23条

在支持的任务AMIL天课8条所述的执行机构,政府机构应当协助运营成本AMIL天课。

第九章
过渡性条文

第24条

  1. 所有法律和规章的天课管理仍然有效,只要不违背和/或尚未根据本法由新规定取代。
  2. 不迟于自本法律的制定二,每一个组织管理必须调整现有的慈善机构根据本法的规定。

第十章
闭幕

第25条

本法生效日期的认定,指挥邀请者本法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宪报刊登。

批准在雅加达
于1999年9月23日

主席印度尼西亚共和国
签名
优素福哈比比BACHARUDDIN

在雅加达颁布
于1999年9月23日

部部长国务卿国家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
签名
MULADI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1999年数164

签名
内阁秘书处RI
规例分社社长
立法II
PLT。
伊迪Sudibyo

一个人的孤儿的基础上泗水小光:

在此基础上构想和使命,是教育孤儿孤儿孤儿孤儿授权的忠实和专注的学术思想形成的孤儿孤儿个人谁拥有适当的技能,成为有用的成功父亲的孤儿

我们人类的光,他的孤儿感谢您访问本孤儿的网站,我希望我们能满足与孤儿一起syurga Amiinn后来的缺点和孤儿我们提供给道歉大汗遗漏,这篇文章写的电子书孤儿再次对孤儿我们代表转达孤儿所有甜蜜的感谢和问候

地址人类孤儿光:Bibis牙垢50泗水

电话。 孤儿人类光:6281230245454

电子邮件孤儿人类光:thezak86@yahoo.com

FACEBOOK孤儿人类光:光孤立的人

轻人的孤儿帐户:在右边的部分

请亲爱的捐助者分发天课,infaq shodaqohnya轻人的孤儿可能的祝福和利益孤儿,使孤儿能达到他的目标,我们得到真主的祝福与您通过孤儿... Amiin

请邀请孤儿意图walimah Aqiqoh​​,walimah朝圣人的光,走在一起,占据了上面的联系地址或孤儿以下的房子,等:

呼叫中心的孤儿人类光:6281230245454

再次代表董事会和他的孤儿,非常感谢和问候所有的甜蜜孤儿mohom道歉,teriring祈祷错误大汗可能我们与孤儿先知共享都看到了关于syurga共存后Amiinn

书签和共享

最新文章

留下回复